
物业开发商购房指南,物业开发商购房指南最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物业开发商购房指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物业开发商购房指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自己买的房子为什么要物业公司?
你只住在屋里,屋外谁管呢,物业来管,物业管就得收物业费来负担人员,耗材等开支,当然既然是企业就得有合理的利润。当然也有没有物业的小区,这样的小区***一般会负担垃圾清运,可是楼道卫生小区环境一塌糊涂,你愿意住吗?
物业公司的存在意义是服务业主。就像你扔了垃圾给你清理,园区的花草给你修剪,园区的安保给你负责。园区的卫生给你打扫。这是你身边的管家服务。所以买房子除了品质价格之外物业是最重要的。
你好!你提了一个看似荒唐实际上又是一个普遍被人曲解的社会问题。
自己买的房子,产权就是私人所有,为什么还要物业公司来管理呢?那不是多费钱吗?
这句话从字面上看,从情理上看,从产权关系上看,甚至从法律层面上看,都没有任何问题的。因此,在一些自媒体,在一些公有制改制房那里,包括那些老旧小区、棚户村,以及城乡结合部,抑或一部分刚刚洗脚山田的新市民,他们百分之百的拥护取消物业公司,就象尊敬的你这样提问,还会加上一句怎么要交物业管理费?
这种负能量的社会舆论,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是社会进步还是倒退?难道没有人知道?
我们在不同的自媒体上,在不同的鼓动物业自治的文章里,无数的指责,无尽的挖苦,***的谩骂,不计其数。但是不管有什么不满意,不管要不要物业管理,怨声载道最多的,无非是卫生问题,电梯问题,水电安全生活琐事以及空间通道占用问题,收费问题,停车场广告位问题等等,最后还会说一句,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做好这些工作,只收钱,不做事。
我想问问,这些难道就是说不要物业管理公司的理由吗?难道是不要物业管理吗?
我倒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是一个非常落后,非常保守,非常固执的行业,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不改革不行,要彻底大改。
因此,我认为不是不要物业管理公司,而是需要国家***重视这个行业,加大投入,改革创新,适应社会需求,满足业主服务。
一般情况下我们买房子为什么要必须把物业包给开发商指定的公司?
首先,按国家物业管理法规规定,预售商品房在预售前、其它商品房在交付前,开发商必须选聘一家物业管理(至于是开发商直接聘请,还是公开招标,各地规定不同)为住宅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一般2-3年,但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公司后,前期合同即失效,前期物业公司就必须撤出。
该制度设置是为了维护全体业主利益的,毕竟在入伙后住宅小区要有人提供管理和服务,且入伙前,物业管理方面也有很多事务要做。
如果业主觉得开发商选聘的物业公司服务不好,可以尽快启动业主大会事宜,更换物业公司。
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就是父与子的关系。
当开发商建成一个小区时,房子卖差不多后,开发商撤离,前期物业进入,许多业务都是开发商的工作,比如看房、验房、交钥匙、收费等,交给自己的儿子,当然比较放心,而且不用花开发商的钱,因为这时,业主已开始交物业费了。
接着,业主入住,五年内小区的大修将很少,而物业费业主入住时必须交,还有装修抵押金可以顶两年物业费,物业前几年收费率100%,干赚不赔,这么好的业务,当然给儿子做。
另外,刚入住时,大毛病没有,小毛病不断,而工程质量都在保修期内,如果小修都找开发商,开发商再联系承建方,很烦锁,代价大,不如让物业直接解决,开发商省心,业主满意。
缺点是物业的管理水平普遍没有专业物管公司高,一些物业工作人员全是开发商的亲戚,干拿工资不干活,其实是侵犯业主的权益。所以业主意见大。
搭车捆绑给业主的私企=前期物管理一套班子,一堆闲人,不干服务于小区实事。
把开发商的售后(交房,报修,卫生费)成本转嫁给,已交配套费的业主,设私法,欺诈胁迫超职责范畴的重复乱收费,偷税漏税,截取瓜分国家人防,公共设施(车位)维修费,水,电,气,暖,房款中的配套费公款(暖气不暖,企业亏损),业主70年产权维修费。
违反发改委558号文,财务部禁止收取双气初装费‘’,电力法,税务法,物权法:国家财产禁止买卖,业主自管‘’,民法通则解释65条:以他人生命健康财产,为要挟的,是欺诈胁迫‘,’法律面前***平等,物业也是联系税收支持的环保局处理垃圾,开发商法定承担空房垃圾费,与‘蹭暖费’。
必须取缔,还业主民事自***。
在社会定位类似于家政服务。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关于我们买房子为什么必须把物业包给开发商(开发商也就是建设单位)指定的公司。
2017年前,各新建小区的物业公司是由开发商指定地。部分开发商在指定物业公司时,因为各种原因指定的物业公司往往不能够令业主满意,各地新建小区存在很多物业***。如:物业收费过高、物业服务不到位等等,甚至发生过多起业主要求更换物业公司的***。
2017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新建小区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可以***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公司。
开发商一般在办理预售许可证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物业公司,否则不得办理预售许可证。
所以物业公司不是由开发商指定地,是经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地。物业服务合同有效期限两年,这期间不能够随意更换物业公司。希望回答能够令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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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需要在前期做很多工作,第一,需要接手保卫工作,绿化保护工作,卫生工作这些工作如果后期才有会使小区卫生一片脏乱,整个小区门口随意进入,使整个小区没有安全。第二,需要物业提供交接电表,水表,使整个小区可以正常使用,因为原来开发商都是使用公共电,水,没有办法计算每户的电费,所以需要物业接手电,水等方面。第三,整体上的验收是开发商的组织,但是每户验收需要物业介入,所以物业提前进入。第四,一般开发商不会设立物业,所以物业都是外聘,有的开发商也会有物业公司,就是自己物业公司在管理,更加方便。以上观点仅供参考
小区的物业是谁找来的?
我们小区在贵阳金阳世纪城,刚入住小区时,由房开商的子公司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因为新楼盘在交房后由于入住率底,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都由房开商暂为管理。
小区入住率达到50%后,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成立后。如果房开商的子公司物业公司管理到位,大部分业主都比较满意。由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表决,大多数通过后由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签定物业合同并公示,可以继续留用。如果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业主评论很差,业委会在争得业主的认可后,可以炒掉这家物业公司,然后招标聘请新的物业公司入住小区进行管理。
您好:这个问题还真的问得好?说实话,还真的没法回答。只记得自己办理房屋回迁手续时时候,人家告诉我交什么钱,自己就交什么钱,等到回家了,看看单据才发现有物业费,由于不知道什么是物业费,心里想交了也就交了吧。可是后来在办理产权证时,又出现过物业费还有需要物业公司的盖章,这时,才明白这物业费是什么意思,就开始上网查询一下,根据当时的《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必须得有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可是当时所居住的业主都没达到70%,根本就不具备召开业主大会的条件,哪来的业主委员会,没有业主委员会,这物业公司是跟谁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再去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办事人员告诉我,不交物业费,就不给办理房屋产权证。无奈啊,只有又交了物业费。这时,才给我们办理房屋产权证,至于您说的这是谁聘用的,还真的不知道,反正是不交物业费,就不给办理房屋产权证。至于这其中有没有利益关系,就不得而知了。
根据***院物业管理条例,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楼盘时,必须配套前期物业管理。并在销售合同中,向买房人明示,并经对方签署同意。
当楼盘业主达到成立业委会的条件,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合同生效之时,前期物业合同进行终止。
以前企业的老公房,一直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居委会可组织业主投票,选聘物业公司来加强物业管理。
关于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的***,今后可能得到更好的解决,就是以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的党委为领导核心,领导业主大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搞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当然物业管理费是必须要交的。
下面是最新的媒体动态报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物业开发商购房指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物业开发商购房指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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