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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最新规定的申请公租房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2、重庆市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家庭户籍在重庆市。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具体来说,申请人需要提交近6个月的工资单、社保缴费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资料,以供审核。家庭人口数量符合对应租赁面积的规定。不同的租赁面积对应着不同的家庭人口数量限制。
3、申请条件如下: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4、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如下:申请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符合***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5、重庆公租房申请的条件如下: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
定了!房屋出租新政来了!增值税5%→1.5%,房产税12%→4%!
1、增值税5%→5%,房产税12%→4% 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2、减按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房屋租赁税,是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税务部门的委托,对房屋租赁征收租赁管理费。房屋租赁税里面含了多种税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3、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减按5%计算缴纳增值税。各个税种具体税率 房产税 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年10月1日起,增值税、房产税针对住房租赁企业的优惠政策开始施行,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5%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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